(2025年9月)
一、企业账户类
1.Q:企业登录后用户中心界面显示未实名认证,但进行认证时显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存在,如何处理?
A:这种情况说明企业已有注册账户,可按以下方法操作:
(1)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录,开展申报工作;
(2)如无法申报,已实名认证的用户,在登录页点击【账号找回】,填写信息进行找回;
(3)若在找回时提示“信息有误”,您可在登录页点击【手机号修改】,核验方式选择“人工核验”填写信息进行找回。账号找回、人工核验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Q:企业登录平台时发现绑定手机号需要修改,如何处理?
A:企业可在登录页点击【手机号修改】,选择邮箱核验或人工核验的方式修改手机号,修改成功后系统会向修改后的手机号发送包含登录名的短信。
3.Q:企业登录平台后发现企业名称需要修改,如何处理?
A:企业可在平台右上角点击【首页】回到平台首页,再在右上角点击【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用户中心】,在头像处点击【账号设置】,选择【实名认证】修改对应内容。如仍无法解决问题,在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可选择下方的【人工实名认证】进行审核。
二、系统使用类
1.Q:梯度培育平台登陆后,发现不是自己的企业名称,如何处理?
A:建议更换设备后再次尝试。一般情况下,同一台设备登陆多个企业账号可能会导致该情况,请企业如实、自主申报,不建议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个别特殊情况,请企业核实申报系统内的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可向当地工信部门反映,逐级上报后由工信部后台进行技术调整。
2.Q:企业提交申报后想修改材料,如何处理?
A:在申报开放时间段内,企业可通过【撤回】在【撤回修改】处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若企业申报记录界面无【撤回】按钮,说明管理端已开始企业申报审核,可向【所在地工信部门】的管理端后台申请【退回】,由企业在申报记录【退回修改】处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
3.Q:佐证材料上传时,有弹窗提示“服务器忙,请稍侯再试”,如何处理?
A:此种情况有可能是压缩包里面的文件名字含有特殊字符导致的,请检查改正后再尝试重新上传。
三、申报政策类
1.Q: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否需要先是创新型中小企业?
A:企业申报时须为已公告的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2.Q:哪里可以查到申报通知和认定标准?
A:在省工信厅网站-文件公告栏可以查询,文件名称为《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同时,建议浏览所在市工信局官方网站,查询确认当地申报时限和具体要求。
3.Q:特色化指标由什么构成?今年一产、三产的企业是否可以参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A:特色化指标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设置,分别为“9.属于本省重点产业领域情况”“10.企业特色化生产经营情况”“11.主导产品特色化情况”。今年对申报企业所属行业不作要求,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4.Q:审计报告中研发费用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表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A:企业审计报告中研发费用与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表应当基本一致。在基本一致的前提下,研发费用以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据为准。
5.Q:直通条件中的“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是否需要每年研发费用在1000万元以上?是不是也是依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据。
A: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为算术平均,依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据计算,企业如满足该直通条件,须补充上传2023年度研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表。
6.Q:什么是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Ⅰ类知识产权/Ⅱ类知识产权/合格机构投资者?
A:名词解释详见《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中附件4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7.Q:企业满足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但只有2年的营业收入,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如何计算?
A:计算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需要连续三年的经营数据,企业如只有2年营业收入,该指标不得分。
8.Q:什么是“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Ⅰ类知识产权?”
A:“较高质押融资金额”暂无判定标准,有实现Ⅰ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可先按照本选项勾选,并上传专利证书、融资合同等佐证材料,由工信部门部门在审核工作中研判。
9.Q:获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后,是否有授牌和奖补?有哪些注意事项?
A:省级对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没有奖补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牌匾样式,获得认定的企业可联系所在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获取样式,自行制作。
须注意的是,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每年5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资格。
四、佐证材料类
1.Q:数字化水平评测、已纳入当年投资导向计划如何证明?
A:企业提供截图或报表即可。
2.Q:已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直通条件,是否还需要上传评价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
A:建议企业继续上传。如审核过程中发现企业不满足直通条件,还可以根据评价指标核实企业是否满足认定条件。
3.Q:佐证材料上传时,若有多个附件需要上传,请问如何处理?
A:企业可将多个资料按通知规定的顺序编号并重命名,打包成文件夹,使用360压缩软件压缩成zip格式(300M以内)进行上传。建议上传完成后,更换电脑再次进入系统,确认该压缩包是否可以正常打开、相关材料是否上传完整。
